吉 林 省 妇 联 文 件
吉妇发〔2003〕16号
为进一步推进全省妇联工作不断创新发展,省妇联于年初下发了《吉林省妇联系统2003年工作考核(试行)办法》。一年来,各级妇联紧紧围绕全省中心工作,坚持为妇女儿童服务,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。省妇联决定对2003年工作成绩显著的长春市妇联、吉林市妇联、延边州妇联、白城市妇联;对在创建学习型组织活动中成效显著的四平市妇联、在“五好文明家庭”创建活动中成效显著的通化市妇联、在“巾帼扶贫”工作中成效显著的松原市妇联、在创建“双学双比”示范基地工作中成效显著的白山市妇联;对在“一报两刊”发行工作中成效显著的吉林市妇联、辽源市妇联,在“节省一天零花钱,爱心献给小伙伴”活动中成效显著的延边州妇联、辽源市妇联进行表彰。
希望受表彰的单位发扬成绩,再接再厉,团结奋斗,推动全省妇联工作实现新突破、新跨越,为振兴吉林做出新贡献。
吉林省妇联
2003年12月24日
主题词: 表彰 决定
发至:各市(州)妇联
吉林省妇联办公室 2003年12月24日印发
(共印20份)